“85后”法官余瑾,被开除公职!
云南省曲靖市监委近日消息,日前,经曲靖市委批准, 曲靖市监委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、四级高级法官余瑾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。
余瑾(资料图)
经查,余瑾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特别是司法机关审判人员, 知法犯法,执法违法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;违反组织原则,违规为他人谋取工作调动方面的利益提供帮助;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承诺或实际为请托人提供帮助, 多次非法收受请托人送给的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余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要求,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, 决定由曲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没收其违法所得;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2024年7月9日,云南曲靖市监委发布消息,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、四级高级法官余瑾涉嫌严重违法被查。
公开报道介绍,余瑾,女,汉族,宣威市人, 1985年7月出生,2007年12月参加工作,2010年7月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,曾任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,四级高级法官。
●据法治时报、清风云南、澎湃新闻、新法治报
●责任编辑:韩金惠
●一级审核:孟德宝
●二级审核:董磊
●三级审核:卢立程
版权声明:如无特殊标注,文章均为本站原创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。
评论